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桫椤:为建设清朗的网络空间发挥引导作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品创格万词霸屏推广公司     发布日期:2020-12-04  来源:文艺报  浏览次数:102
核心提示:进入网络时代,媒介与信息高度融合。借助便捷和即时性的人机交互技术,互联网成为表达意见、寓托情感和汇聚情绪的公共空间。互联网不仅为社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人民群众的网络生活也具有了丝毫不逊于现实社会的丰富情态和属性,网络空间由此也成为极重要的文化场和舆论场。受到虚拟身份和高效传播等优势的鼓励,网民表达自由而活跃,这在增强信息交流和情感交流、增加社会透明度和对社会治理的信任度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众声喧哗中,一些违法和与社会主流价值不符的信息也在网络中传播,它们利用人的猎奇心理制造噱头吸引受众,给社会造

进入网络时代,媒介与信息高度融合。借助便捷和即时性的人机交互技术,互联网成为表达意见、寓托情感和汇聚情绪的公共空间。互联网不仅为社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人民群众的网络生活也具有了丝毫不逊于现实社会的丰富情态和属性,网络空间由此也成为极重要的文化场和舆论场。受到虚拟身份和高效传播等优势的鼓励,网民表达自由而活跃,这在增强信息交流和情感交流、增加社会透明度和对社会治理的信任度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众声喧哗中,一些违法和与社会主流价值不符的信息也在网络中传播,它们利用人的猎奇心理制造噱头吸引受众,给社会造成危害,尤其对青少年的成长最为不利。因此,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健康发展、繁荣兴盛的重要举措。

网络时代,文学艺术现场发生重大变化。以网络文学为代表的网络文艺方兴未艾,它们用切近当下生活、贴近大众审美、呼应时代情感的书写开启了新的文艺时代,以全新的面貌和形态形成新的文化景观,并作为新的文化增长点走出海外,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彰显出中华文化的创造力。但是,在资本和技术力量的合谋下,传统文艺中潜藏着的娱乐消遣功也在网络文艺中浮出地表,以提供满足感官欲望和实现白日梦想象、追求爽感和快感的情感体验来迎合受众心理,文艺的审美属性被IP价值遮蔽。被市场俘获的网络文艺现场泥沙俱下,作品良莠不齐,一些作品格调不高,炫富拜金,物质至上;有些作品描绘淫秽色情和暴力血腥场景,张扬生理欲望兜售丛林法则;还有些作品打着弘扬传统文化的幌子传播封建迷信,宣扬腐朽没落的价值观;更有一些作品无视历史的真实性,以虚构为名任意篡改历史,宣扬历史虚无主义,传递错误的历史知识等。存在这些问题的极少数作品成为网络空间中的不和谐音,不仅拉低了大众文艺的质量,败坏了网络文艺的整体形象,更有负人民对文艺和作家艺术家的期待,实属网络空间中应该被治理和清理的对象。

文学艺术作为人类文化最重要的表现形式之一,天然具有文明教化功能。自文学开始自觉发展的南北朝时代,文学即有“情志既动”“性情之风标”的意涵。英国文化批评家理查德·霍加特则更直白地说:“文学是一种文化中的意义载体,它有助于再现这个文化想要信仰的那些事物,并假定这种经验带有所需求的那类价值。”由此可见,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精神,传导社会主流价值观念,是文艺的本然使命和内在追求。中华民族的精神品格和灵魂气韵,正是在楚辞汉赋、唐诗宋词的词章韵律中得以具象,当代思潮和社会心理正是在时下流行的文学和影像作品之中被赋形。

因此,尽管我们不排斥文艺为读者提供消闲娱乐的享受,甚至鼓励文艺借助技术和市场“圈粉”,但是,文艺并不因为进入网络时代,融合网络元素,加上“网络”二字就能摆脱责任和使命。文艺要在建设清朗的网络空间中发挥引导作用,无论文本形态、媒介载体和传播方式如何变化,无论在现实生活还是在网络空间中,文艺始终都是人类情感的审美化和形象化表达,始终都不能放弃载道和言志的功能,始终都不能忘记影响人、教育人和引导人的“初心”。这个“初心”不因时因势而变,是文艺需要长期坚持的根本职责和长相守望的至高理想。建设清朗的网络空间,网络文艺要坚持基本的道德底线和审美规范,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弘扬真善美、敢于鞭挞假恶丑;关心人的生存境遇和时代发展的呼声,呈现普通人积极向上的情感体验和理想追求;运用适合新媒体传播和符合中国人审美习惯的艺术表现形式,讲述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故事,创造能代表时代精神主流或呈现时代精神侧影的艺术形象,以文艺的方式引导网络空间干净健康、和谐有序。

作家艺术家要在建设清朗的网络空间中担当责任。作家艺术家之所以被社会尊重,是因为他们的艺术创造能影响读者的思想和灵魂。他们被冠以“人类灵魂工程师”的美誉,他们的嘉言懿行伴随他们的作品和笔下的艺术形象泽被当代和后世,从曹雪芹、莎士比亚到鲁迅、托尔斯泰,无数伟大作家艺术家的名字像灯塔一样照亮人类前进的旅程。当作家艺术家凭借作品进入读者和观众的视野,在公众面前的一言一行就不再是他们的私人生活,而为社会所瞩目,这是他们的劳动性质和身份地位决定的。互联网是公共文化生活空间,作家艺术家既要通过作品潜移默化地影响读者,还要以良好的网络素养和网络行为习惯做社会的表率,不负读者和社会的期待。在这个自媒体时代,作家艺术家在微博、微信、聊天群等网络空间中发布、转载文章和发表意见,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公众身份和教育人、引导人的责任使命,除了要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还要明辨真假和是非,不信谣不传谣更不造谣;面对网络上和生活中的舆论事件,不凭一时冲动推波助澜,更不为有悖国情民意和公序良俗的奇谈怪论“站台”或“背书”,要保持冷静的头脑和足够的耐心,待搞清原委之后再发表意见,防止一不小心因为不当言论成为既伤害自己又污染网络的“问题明星”。

(作者:于忠辉,笔名桫椤,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网络文艺委员会委员,河北作协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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